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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食品广告 "吃"出问题将连带受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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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8-13
    从今天起,中国的消费者将难在广告中看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推荐的食品,同时,明星为食品广告代言,一旦“吃”出问题,将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一起受罚。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公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办法》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办法》特别强调,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办法》列出了13种禁止经营的食品,问题奶粉、苏丹红、多宝鱼、地沟油等食品领域安全事件均有涉及,办法规定,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

  《办法》明确指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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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8-13
有点灰暗的心理
我在看
哪个明星是第一个触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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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08-13
回 1楼(赫连澄澄) 的帖子
最近张国立好像被揪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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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08-13
有多大能耐付多大责任。
站出来推荐了,那么明星也就相当于商场推销员吧,推销员推销的商品出了问题,哪有不负责任的道理?
哪位明星最先触网,我擦亮眼睛等着~
貌似最近龙哥因为北方汽修学校的事情被查了一下,还没做出反应吧?
至于那些吃吃喝喝的东西,
涉及到老百姓的身家性命,就更应该谨慎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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