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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应付”记者的能力变成“踢皮球”的能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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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20
— 本帖被 my1999 从 【学术随笔】 移动到本区(2009-03-02) —
   1月5日《中国青年报》有条消息,来自中国30多个城市的市长,正在参加一个培训班。而培训的中心内容,就是在危机时刻如何“对付”记者。

    刚开始,我怀疑这是一条“假新闻”。但往下看,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这就不能不信。尤其是其中列举的两个“精彩”回答记者提问的范例,让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当问及一个敏感问题时,一位市长回答:“药品生产管理权在卫生部门,我不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最合适人选。”另一位市长说:“我们不希望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感到非常遗憾。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依我看,这两位市长的回答,一个是“踢皮球”,一个是“打官腔”,都不能算及格。你不是“最合适的人选”,那谁是“最合适的人选”?作为市长,在公众舆论面前敷衍塞责,转移视线,说轻了叫“糊涂”,说重了就是“推脱责任”。至于“非常遗憾”和“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之类的话,更是一种“障眼法”。出了问题,一句“遗憾”,就交代得了吗?再者,谁还不知道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关键是要按照什么规定、处理谁和怎样处理。这样的回答,经不住公众的质询和专家的推敲,其作用只能是帮助市长从记者堆里“脱身”而已。

    专家说,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国内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刑事案件、公共安全事件等正呈现发生频次增加、规模变大、波动方式多元、国际化程度提高等特点。而且在现代信息技术下,新闻消息会通过各种渠道迅速传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国内外舆论热点。所以,各级政府对新闻处理也必须高效,稍一迟疑,就会错失良机。如果政府不讲出事件的真相,别人就会道听途说、以讹传讹。政府想等明天有了调查处理结果再公布,别人今天就会抢先“合理推测和想象”。

    我觉得,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各地市长不应把着眼点放在如何“对付”记者上,而应该具备以下几种能力:一是及时掌握事件发生信息的能力。事件发生了,市长应该在第一时间获知消息,起码比新闻媒体知道得要早。二是迅速调动有关部门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继续恶化的能力。不管发生了多大的事,都要尽量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三是全面了解与此次事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数,为事故的准确处理寻找法律依据。四是客观真实地上报和下达的能力。该向上边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让老百姓知道的也必须让老百姓知道。五是缓解矛盾、平息事态、公正、公平和公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勇于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给当事人和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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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1-20
世界之大 无奇不有!!
做个认真负责、追求效率的版主 lake0817在传媒人论坛所发资料目录贴:http://www.chuanmeiren.cn/bbs/read.php?tid=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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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01-20
回 1楼(lake0817) 的帖子
官僚主义很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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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01-20
是原创随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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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01-20
回 3楼(菩提树) 的帖子
显然不是啦,原创的可不敢在此班门弄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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