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多谢听雨版主顶贴。
正是这样富有争议的话题,越能吸引阅卷人的眼球。但,基础理论一定要牢固掌握,否则容易弄巧成拙。
(2015-07-06 18:21) 
前几天翻看南方人物周刊公众号的时候,正巧有一篇文章的标题吸引了我注意:“为什么说他们丧失了一次反抗婚姻制度的机会”(原标题注明是:权利名义下的权力胜利——评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同性婚姻合法案),那篇文章一开始由投票结果引出对美国两党派施政理念的不同源于对人性悲观或乐观的看法的阐述,以及民主党大法官对于联邦政府最高法院屡屡开了干涉司法和行政的恶劣先例,逾越权限创设一项新权利的行为的强烈不满。最后,回到了“婚姻到底是什么”的议题上来,据和理也是和晓晓版主分享的“超越婚姻——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后的反思”差不多,对于至今只存在了6000年的婚姻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对于是否因此稳定了社会结构等等作了分析,并提出通过签订无差别民事合同等制度措施来保障民众自我权益。读完也是引人深思。
虽然还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来对这些观点进行解析,但确实应该从这些热点中了解很多应该牢固的基本概念。
谢谢晓晓版主指点迷津,为大家梳理一些知识点进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