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刚看了某某发了关于汶川地震新闻媒体表现的帖子。
实则是有些遗憾!!!
对不起,我从主观上觉得你到了灾区,所以你能体会、你能理解。或许你就和人大的陈力丹教授一样,发表点点文章,说,灾难采访应该“减少伤害”原则。然后鄙视哪些用闪光灯而不顾及被救者眼睛、或者一味揭露伤疤的人,或者是采访造成了别人的心理障碍..................
本人作为一名记者,深入一线。这是我参加的最震撼的一次报道。事件和你们想像的差远了...........
所以你是不能体会的,如果你没有到灾区。如果你到了灾区,还在说这样的话-------灾难采访应该“减少伤害”原则。然后鄙视哪些用闪光灯而不顾及被救者眼睛、或者一味揭露伤疤的人,或者是采访造成了别人的心理障碍..................那么,你很无知。
原谅我的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