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门类 总分 单科 备注
05、文学类(不含艺术学) 345 55[83]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所报考学科总分下降20分,单科不降分
注:1、[ ]内为单科总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最低分数要求。
2、校内各招生单位可在符合学校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分配的招生规模和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合格分数线,执行国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毕业后原则上在四川省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四川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05、文学类(不含艺术学) 350 56[8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所报考学科专业总分下降20分
注:1、[ ]内为单科总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最低分数要求。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四川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05、文学类(不含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艺术学) 335 52[78]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40 55[83]
少数民族考生(应届本科) 所报考学科专业总分下降20分
注:1、"单科"栏括号外分数为满分值为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括号内分数为满分值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四川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05、文学类(不含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国语言文学、传播学、艺术学) 325 50[75]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传播学(050102、050302) 335 50[75]
少数民族考生 所报考学科专业总分下降20分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毕业后原则上在四川省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