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593阅读
  • 0回复

相关管理条例将出台 徐静蕾等名人网络杂志被监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195
积分
526
威望
223
兑换币
0
传媒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5-17
作者:天府早报

    早报讯新闻出版总署拟起草《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根据这个条理,届时网络杂志开办前,都必须取得经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而已经上线的网络杂志,如徐静蕾的《开啦》,陈鲁豫的《鲁豫》等多个名人网络杂志,也都将被纳入监管范围。不过许多名人对此还不知情。

    徐静蕾的网络杂志《开啦》上周正式上线,徐静蕾请来王朔、韩寒、周点点等大牌开设专栏,好不热闹。而王朔此前也曾有言,相比要经常忍受作品被出版社责编删改,他更愿意把作品发在网上,尤其是徐静蕾的网站上,因为这样更可以畅所欲言。不过现在看来,王朔这张大嘴又不能乱说了。

    据新闻出版总署的消息,准备起草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将对网络杂志进行严格的监管。根据这个条例,网络杂志上线前,须获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而如《开啦》这样已经上线的杂志,则必须接受监管。监管重点主要集中在网络杂志服务的内容和活动。有专家认为,该条理一旦实施,许多网络杂志都应该做到净化,起码像王朔满口粗话的言论,是不太可能出现在网络杂志上了。

    不过,许多创办网络杂志的名人对此还知之甚少。记者昨天下午联系到徐静蕾的经纪人刘璇。听到记者的转述,刘小姐的口吻很迷惑,“我们没有看到这个条例要出台的新闻,也不知道这件事情。”而至于是否会有应对举措,刘小姐也已“正在开车”为由,拒绝回答。

相关链接

    2000年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一家具有相应的ICP经营许可权的网站,都有资质制作和发行网络杂志,而不需要平面杂志出版所需要的刊号等。2002年8月,依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授权和有关原则,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为规范互联网出版服务、促进互联网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重要部门规章,标志着互联网出版服务开始步入规范化管理阶段
分享到
更多
快速回复
限140 字节
请勿灌水!使用纯表情、拼音等无意义回复将被删除并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