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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该如何对待穷人向富豪求助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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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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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记者》 作者:陈力丹 杨 击
 2006年1月23日,沈阳《华商晨报》发表报道《贫困父亲为给女儿看病向国内六大富豪写信求助》,报道了吉林省贫困农民刘福成11个月大的女儿患先天性心脏病,无钱医治,给刘永行、黄光裕等6位“中国富豪”写信求助的事情。该报同时对此事进行了追踪,详细报道了每位“富豪”收到求助信后的反应等等,至2月7日,该报已发表8组追踪报道。

  这一新闻也引起了各界舆论的普遍关注,对媒体在报道中的行为发出质疑。有评论认为,这是公共媒体借贫民之手实施的对于富豪集团的一次“点杀”,一次公然的“逼宫”。也有评论表示,刘福成和媒体的行为,给富豪们挖了个“道德陷阱”。“这场有关刘某父女命运和求助情况的报道,与其说是一场救助运员,不如说是一场对富人的道德绑架”。

  为此,《华商晨报》记者经淼书面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责任教授陈力丹。春节期间,陈力丹教授又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杨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王辰瑶就这个问题进行了频繁的电话、电子邮件和当面讨论,于2月17日回复了记者的提问。下面是经过整理的他们的书面问答。

  问:传媒在“给富豪写信”这件事情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答:提供了一个公开信息的平台,同时扮演了一个逼视私人,进而逼视某一特定的私人领域的社会角色。

  问:传媒是否应该介入这类事件?

  答:报纸是新闻传媒,选择事实予以报道的衡量标准是新闻价值。因而提问本身不该问“是否应该介入某类事件”,而是首先要问这个(而不是这类)事件是否有新闻价值(但是,并非凡是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都可以公开报道,新闻行业还有自己的工作规范或道德准则)。穷人向富豪求助,每天都在发生,如果想发表这样的信息,所有的版面都填满还不够,因而这类事件一般没有新闻价值。这个事件所以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价值并不大),在于出现了新的情节或方式,即穷人直接向不相识的中国顶级富豪求助(多少有些异常),而发生在顶级富豪身上的事实,一般具有新闻价值(显著性)。但是,这个事件的复杂性在于,富豪身上发生的事实不是富豪的自主行为,也不是意外事件(诸如空难),而属于私人意愿之内的事情,这就要求传媒以社会道德的标准来权衡了。

  上个世纪90年代《北京青年报》有一篇很小的文章谈到一个情节,为了考验某高官是否廉洁,记者带着礼品去敲高官的门。无论什么样的结果,都可以作为新闻发表,因为高官身上发生的事实一般具有新闻价值,但这样做符合职业规范吗?去年11月,印度的记者曝光了他们乔装行贿者成功贿赂了十几名议员的整个过程,印度国内外舆论哗然,但是同时也引发了对记者行为准则的质疑。在“给富豪写信”的事件上,虽然不是记者在敲富豪的门,但是记者借穷人的名义敲富豪的门,目的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在传媒外帮忙(类似雷锋做好事),而是通过传媒公开全过程。那么不论怎样的结果,由于顶级富豪的社会身份,报道具有新闻价值,其性质与记者敲高官的门有些类似。

  这件事情既然有一定的新闻价值,不是不能公开报道,但要选择一个适当的角度,例如“同情报道”,即报道穷人的困境;“反思报道”,即从社会救助体系缺失的角度来报,但不可以进行“逼视报道”,让被求助者置身于众目睽睽的压力中。

  问:为救治患病女儿,刘福成选择了给富豪写信。传媒对这件事情进行报道,现在有很多观点,在评论传媒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应该怎么看待传媒的关注呢?

  答:这个事情的关键不在于“传媒关注”,受到质疑的是报道方式,因为传媒对这一事件的报道方式已经超出了“关注”的范畴,变成带有胁迫和干涉意味的“逼视”了。如果传媒在关注这一事件的时候采取比现在更好的方式来报道,例如,不点出这6个富豪的姓名,如无允许不对富豪们捐款的情况进行跟踪,引导舆论关注社会救助体系的缺失等等,是不会引起现在这样的争议的。

  此次由报纸报道引起的传媒事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新闻生产过程中的互动:这实际上是传媒和读者有意无意地共同实施的一个新闻策划个案。读者直接介入到新闻生产的全过程中,表现出对传媒的一种全新的期待,也造就了一种有别于现在网络传媒的“生长性的”互动。

  那位父亲可以算是这起传媒事件的策动者,但他无法预料报道中所呈现出的那种针对富豪群体的“道德将军”格局,主动者是传媒。从现有的报道中所能探察到的新闻生产过程和意图来看,大体过程如下:

  首先,报纸把患儿家长刘福成求助的6位富豪的名字公布出来,配以图片,并称刘福成在计算着求助信到达的时间;然后,根据刘福成提到的求助对象,记者不断打电话询问对方有什么反应和打算;第三,记者先于当事人刘福成得知有富豪要捐款(原文是这样的——“今天记者告诉我富豪捐款了,我乐坏了,我真的没啥办法,我只是想救我的女儿”);最后,对没有捐款的富豪,在追踪报道中进行点名。

  从传媒的主动介入中可以看出,即使不能说记者是这个事件的导演,也可以说他们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与他们的主动态度相对应的是——富豪们相对被动的态势。人们都清楚,事情没有完结。富豪过年期间认捐的几万元对如此严重的疾病的彻底治愈,仅是杯水车薪,但当时传媒设置的问题(求助)至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在一来一往间我们看到的是传媒和受众交换着对某种社会身份的共同情感。

  这样的新闻生产,调动了社会转型中已经存在的大众的不适和某些不满,通过这起传媒事件的生产和消费,大众不适和不满的情绪既得到了宣泄,同时也被复制和强化,而且对某种社会身份的认同也更容易形成刻板印象。不仅穷人有情绪问题,富豪们也有情绪问题,他们在这样的“被迫认捐”的过程中有一种情绪上的屈从感,心存一种众怒难犯的忌惮。

  从传媒近年处理社会新闻的生产策略看,把富豪们的反应作为整个报道步骤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富豪的任何反应都可以成为新一轮传媒炒作的素材。传媒通过追踪捐款活动,把富豪们划分成为“捐助者”和“不捐助者”,在富豪间制造了新的紧张的关系,便利了整个新闻故事的构建和叙述,而根本的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的缺陷)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更谈不上解决了。民政部门的反应有哪位记者跟踪报道了?

  问:这位父亲的行为已经打破了慈善救助的潜规则,即改被动受助为主动求助,这是引起传媒关注的原因之一,是吧?

  答:私人之间的求助行为是普遍的,这位父亲万般无奈下向几位陌生的中国顶级富豪写信求助相对较少,但也不是没有,就如《华商晨报》就在报道中提到的,被求助的富豪们坦言接到的这类信件很多。所以从新闻价值的角度看,有一定的价值,但不是很大。不同之处是,这位父亲在求助富豪的同时也在求助传媒。求富豪求的是钱,求传媒求的是公开。在求钱的同时又请求传媒把求助行为公开,说明这位父亲很清楚传媒的公开报道很有可能对求助的效果产生重要影响。这位父亲要求公开报道自己的求助行为属于他个人的想法,但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的主动权在传媒。对于处在困境中的个人,我们不宜指责这位父亲的行为是否在私人间的道义上有所欠缺,但传媒对自身话语渠道使用的不审慎和公开报道方式的不恰当,却是值得反思的。

  问:这正是不同之处,他没有向妇联、村委会或者人们都能够想到的人群求助……外界的担忧在于,此事一经传媒报道,会引起其他人效仿,而富豪事实上是不存在这样的救助义务的。我这个观点对吧?

  答:这一事件反映了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严重缺失,法律和法规不建全及缺少监督执行的机制,在这个事件中应当起到作用的部门不作为或作为不够。被点名的富豪与此事毫无关系,他们没有救助的义务。他们和所有纳税人纳税的钱养活的社会公共机构和相关的公务员们没有尽到职责,是发生此类现象的原因。传媒的“点名”和“持续追踪”,造成了顶级富豪不应该承受的压力。至于其他人是否会效仿这类做法,我们认为这倒不必过于担心。对富豪进行私人求助的事件绝不是今天才有的,不值得大惊小怪。只要传媒能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不再把富豪推到前台来“曝光”,让求助事件在私人领域内解决就可以了。

  大家都有理由期望传媒作为一个越来越规范公正的行业,做得更加职业化和规范。在《华商晨报》的报道中,我们看到很真诚的同情心和有分寸的话语。但传媒其实很难替全社会行使某种捉襟见肘的补偿机制的功能,也很难断言,如今的传媒,或者此次事件中的传媒,是否有意无意地借人文关怀和正义的名义,煽情或耸人听闻。这种情形可能记者在做事的时候已经觉察不到了,因为变成了一种思维惯性。至少从目前的传媒生态来看,传媒为了生存和胜出,不但有机会也完全有可能这样做。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提问题,是想观照新时期我们传媒的走向。在传媒以道德为武器设置议程、质疑各种当事人的时候,传媒自己的职业伦理底线意识其实已经很模糊了。传媒在处理穷人消息来源和富人消息来源时使用的话语策略,不管是同情穷人,还是逼问富人,传媒本身在这些事件中的意义生产,能够让读者读出多少正义感呢?

  当“人文关怀”和“弱势群体”成为传媒的陈词滥调乃至全社会的流行习语的时候,这些词语本身所具有的庄严、正义感被消解了。在我们讨论传媒、穷人和富人这三者关系的时候,可以看看作为拥有125亿资产的富人、太平洋建设集团董事长严介和2006年1月18日接受《中华工商时报》的独家采访,严介和与记者的一段对话为我们提供了绝佳的注解。

  记者:你对企业家尤其是像你这样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怎么看?

  严介和:社会责任感?企业小应该私有私用,大了应该私有共用、私营共有,这就是社会责任感。太平洋建设集团应该是中国企业当中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之一。

  记者:有什么具体的事实依据吗?

  严介和:这就是你们媒体不了解嘛。比如说,我们在江苏重组的国有企业都是没人要的企业,都是特困企业。在江苏我们重组了31家,都是很糟糕的,结果后来还有人说我们是侵吞国有资产的大鳄,这都是莫名其妙的笑话。但我们也表示理解,要理解别人不理解我们。媒体为了吸引眼球,需要我们做出牺牲,对我们来讲,这又不是致命的牺牲,那就让人家去写嘛。我说这也叫“血染的风采”。

  在严介和看来,传媒为了吸引眼球,把富豪当成了牺牲品。传媒并没有真正理解富豪群体,也谈不上公正对待富豪群体,为了取悦大众,传媒引导了舆论的导向,让富豪们成为负面新闻攻击的对象。

  反观我们讨论的眼下的故事,在穷人、富人和传媒三者的关系中,也只有让穷人获利,才能摆平穷人和传媒的关系。传媒为了吸引眼球,也需要让穷人获利。当穷人学会借助传媒获得同情和救助的时候,当富人能够熟练把玩传媒做公关文章的时候,当传媒心安理得地从贫富悬殊的叙事中收获眼球关注的时候,也许只有正义和庄严在这个“多赢”的局面中失落了。这样说也许严重了,但实质就是这样,因为传媒现在也是利益单元。

  问:结果是收到求助信件的富豪们捐款了。更多的评论转移到了传媒上,认为传媒引领公众注视着富豪们,这是一场对富豪的“道德绑架”吗?

  答:传媒的行为是对私人领域的僭越。这位父亲的求助本是私人事件,但是传媒不恰当的公开报道,把这一私人求助事件从“后台”拉到了“前台”,让富豪们处于众目睽睽之下。根据社会情境理论,人在不同情境下的角色扮演是不一样的。例如在一个正式酒会上人们的举止会彬彬有礼,而在老朋友的聚会上就可以放松地开玩笑。在私人情境中,富豪们愿不愿意捐款完全出于他们的自愿,而在公开的情境中,富豪们难免要考虑社会影响、公众形象、舆论压力等因素,这些因素很可能会改变他们在自愿状态下的决定。在这一事件中,富豪们在“后台”和“前台”的行为很可能不一致,正因为存在这种不一致,那位致信富豪的父亲才会有寻求传媒公开的举动。而传媒配合了这种举动,把一个本来应该在私人情境里解决的问题不恰当地推到了公共视野的“前台”。

  问:那么应该怎么看待穷人向富豪求助呢?

  答:只要不对他人产生干扰、造成压力,个人自主决定的求助举动无可非议。但在这一事件中,求助人借助于传媒的公开来影响被求助人的态度,实际上破坏了“救助自愿”的原则,尽管他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的遭遇应该得到同情。

  这个问题确切的问法应该是:“传媒应该怎样看待穷人向富豪的求助?”评论家朱大可说过一句话:民意是最大的生产力。这句话言中了21世纪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方向。上述事件中,传媒之所以可以“取悦”、“救助”穷人,也可以“逼宫”,可以“道德绑架”富人,而不为大众所唾弃,关键就在于顺应了大众的社会心理。在中国现有的经济文化水平下,最符合国情、最契合民众心理的策略是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调动民意,而这种民意的实现成就了穷人、富人和传媒的平衡。

  这次新闻策划的求助事件,传媒实际上把读者、穷人之间的关系不假思索地处理成为“我们”,而和富豪之间的关系则是“他们”。这样的区分很容易调动社会转型给民众带来的尚未消化的不适与不满情绪,同时也就这种情绪的发泄对象做了有效的调整:从针对某些现行政策的不满(如多年的医疗体制改革已经被官方传媒称为“基本失败”),导向对某些特定人群的不满(例如不肯认捐的富豪群体)。

  传媒的炒作要得以实现,必须要有社会情绪的合谋。仇富心态就是这种合谋的基础。在病儿父亲和传媒的“合谋”中,“赢家”是传媒和病儿家庭,“输家”是富豪。对于接到了求助信件而没有作出“恰当反应”的其他富豪,即使这家传媒放过,其他传媒也会穷追猛打,竞争使然。《北京青年报》等诸多传媒的评论也指出,这样的越位举动不太可能让太多的人反感,其根源在于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悬殊的现状。依傍于目前我国的国情,传媒对富豪的态度所带有一些天然的假设很难得到质疑。所以,传媒从业人员可以很容易地以“社会责任感”的名义,以明显的道德优势,来要求富人作出回应。

  平民主义话语作为传媒(尤其是商业化传媒)寻求、培养忠实读者的手段,往往非常奏效。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这样处理问题很容易引起大众的情绪共鸣。所以,新闻叙事不知不觉地进入了与广大的“受害者群体”的共谋状态。

  沿着此路,诸如此类的传媒事件就允许它本身的平民主义情结被放大,实现了报纸、读者和贫困的求助者结盟的立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最终,他们的话语(关于个人医疗困境)变成了对社会转型期某些特定受益群体的道德拷问,而把“富豪”再现为传媒报道中“负心者”也变得顺理成章了。

  通过对此类报道或传媒事件的分析可以看到,在一个社会发生比较急速变化的过程中,在社会阶层发生分化、社会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和分配的时候,在公平和效率难以得到均衡的时候,各种社会阶层和集团获得最大认同和同情的办法也许就是利用社会对“受害者”的同情,而这种受害者群体的指认和塑造,又恰好是传媒编织平民主义情怀的故事时最安全和最便利的素材,这种情形下,传媒频频越位却又频频被合法化就不难理解了。

  问:那位农民父亲的行为感染了传媒,希望那个幼小的生命有机会生存下去,所以才有记者的作为啊!

  答:今年1月,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军旅题材电视连续剧《沙场点兵》。剧中的“楚记者”在采访中最爱说的话是“我真的被感动了”,新闻稿件随即脱手而出。一个凭“感动”写报道的记者,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心态么?《沙场点兵》只是一个故事,但至少反映该剧的编导们,或许也可以代表社会上不少的人,对新闻工作还有很大的误解。现在的问题在于,专职记者也这样认识自己的工作。

  高尚的目标不是不当手段的借口。那位父亲的动机显然出于绝望中的无奈,传媒的动机可以说都是善良的。但传媒不是具体的一个人,它是属于大众的。传媒救助一个人是可能的,其他救助的人若都效仿(这已经造成一种现状),都向传媒伸手的时候,传媒就会变成新的要求救助社会救助的机构了!上个世纪60年代有一部电影叫《大浪淘沙》,其中一个情节是:一个追求革命的热血青年来到武汉找共产党,他在车站看到一个苦难的人向他伸手要钱,他被感动了,准备把身上仅有的钱拿出来。看到他准备救助,更多的人向他申诉苦难,要他救助,把他包围了。这个青年茫然了。这时接应他的共产党员给他解了围,告诉他:他一个人的绵薄之力无法解决问题,只有革命才能解决问题。这个道理同样可以用于现在,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转需要各种社会组织的“各司其职”、协调发展,如果越位就会带来混乱。传媒只能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尽到自己的职责,传媒不可能充任社会的救助站,尤其是当这种救助是以一种僭越的方式实施的时候就更不值得提倡。传媒对这一事件的报道,确实能够促使一些富豪拿出钱来救助一个小生命,但是可以肯定,如果再搞几次这样的点名逼视,不仅富豪,就是一般人都会对慈善救助趋于冷淡(慈善疲劳症)。然而以后还会发生很多同类境况的穷人的事件,这无异于挖掉了社会慈善的社会道德根基。

  传媒的职责是报告你认为有一定新闻价值的事实,最多向社会提出问题,至于如何解决,不是传媒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出于社会正义,传媒从业者可以在工作之外,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行救助,若无能为力,在尽到报道职责之后,对记者应该无可非议。中国社会还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很突出,值得传媒去关注的事情太多了,希望传媒能真正履行好社会瞭望者的角色,而不是充当私人领域的“逼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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