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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问式报道”结构及运用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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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4-06


    □胡立德

    曾几何时,《协管员,该“协”还是该“管”?》、《土地闲置的代价究竟有多高》、《全球变暖,为何我国爆发罕见雪灾?》、《这行为构成绑架罪吗》……这种“问式”报道方式在报刊上日渐多了起来,表明“问式”报道已经成为各类媒体大量采用的一种报道形式,因此有必要对其展开较为深入的研究。

    “问式”报道缘何兴起

    何谓“问式”报道?“问式”报道是记者编辑根据新闻事实中存在或可能蕴含的问题,通过提问、设问、反问来引领新闻写作进而加强新闻事实传播的一种报道方式。单从表达形式来看并不新鲜,因为很早就有记者采用过。但是,“问式”方式在媒体大量出现,说明这种方式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独特的传播特性。

    首先与媒体间的激烈竞争直接相关。除了新闻内容这个决定性因素之外,表达方式也己成为加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尤其是新闻标题,成为报纸争取读者的首要元素。相对于肯定表达方式,“问式”报道由于难以直接获得新闻事实的正面信息,而提问和设问具有的诱惑,又恰好契合了受众的好奇心理,反而容易激发他们的阅读与收看兴趣,因而起到了吸引受众“注意力”的作用。其次与现实生活的多元化密切相关。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的多发性及复杂性,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由此也为“问式”报道的兴起提供了比较丰富的题材基础。

    第三是受到了西方叙事学的影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兴起的叙事学热潮风行至今,带给人们的启示是,既然表达方式能够影响传播效果,那改变报道模式也就可以成为加强新闻内容传播的一种手段。这就为媒体突破传统报道模式提供了新的观念,客观上为“问式”报道的兴起清除了思想上的障碍。

  “问式”报道的特点与结构方式

    从“问式”报道本身来看,虽然报刊和广播电视都在采用,但两者在传播效果和目的方面却不尽相同。从广播电视的角度,“问式”方式在结合内容吸引受众注意方面一般具有较大优势,但在报道结构上给受众的印象往往并不清晰。而从报刊的角度,不仅可以结合内容吸引读者注意,同时也能留下一个清晰的结构印象。

    在平面媒体中,对于拟定的提问或设问标题,其作用与效果,不仅可以通过字号和字体的选择来加以强化,同时还可以结合版式处理,使“问式”报道的结构特点更为清晰和明确。而在广播电视媒体中,受线性传播的影响,“问题”在提出时其作用一般比较明显,但随着内容的展开,“问式”结构十分容易被时间性的表达方式所淹没,难以形成清晰的结构印象。所以广播电视媒体往往更为注重“问式”方式在节目预报及节目播出过程中的提示和连接作用,即利用“问式”方式具有的悬念效果,来吸引受众注意或防止受众在收视收听中流失。

    从“问式”报道的实践看,“问式”结构主要有“点”式结构、“偏正”结构和“问式”结构三种。其中“点”式结构为“问式”报道的单一形式,“偏正”结构为“问式”报道的复合形式,“问式”结构为“问式”报道的完全形式。

    “点”式结构就是挖掘新闻事实中存在或蕴含的某一点疑问,并通过这一点疑问来带动整个报道。“点”式结构作为问式报道的单一形式,主要是通过新闻标题的拟定来实现的,当然有时也会将这一点疑问处理成为整篇报道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者如《他们为什么向一匹赛马三鞠躬》、《恰逢金桂飘香时,艮园的桂花树为何要挪窝?》,报道通篇都只围绕标题中提出的问题展开。而后者如《协管员,该“协”还是该“管”?》,通篇报道由“远看是警察,近观协管员”、“穿上‘警服’,就能协管吗?”、“什么都敢管,管也管不好” 三部分构成。其中第二部分采用了“问式”方式。在“点”式结构后一种模式中,笔者注意到篇章结构中的“问题”与标题密切相关但却并不完全相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避免行文中的重复。“点”式结构无论是在新闻标题中提出问题还是将其结合到篇章结构中去,实质都是围绕一个问题来组织报道。

    “偏正”结构是挖掘新闻事实中的两点及以上疑问,并通过这些疑问来带动和组织整个报道。在“偏正”结构中,两点及以上疑问构成了“问式”报道的内容中心,即报道主要围绕问题展开,同时也会结合问题提供其它必要信息。在“偏正”结构中,两点及以上问题有时通过标题揭示出来,有时也会将提问和设问处理成为篇章结构的组成部分。前者如《(引题)他亲自给弟弟系好自杀腰带(并列主标题)“人弹”都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副题)英国记者采访“人弹”哥哥试图拨开迷雾》。报道主要从回答这两个问题入手,但没有在行文中再提出相关问题。后者如《货币政策从紧会怎样影响百姓生活》,通篇报道由“难题”、“政策”和“影响”3大部分总共11个小节构成,在“影响”部分,记者挖掘出了“物价会不会再涨”、“贷款难不难”、“房价会怎样”、“百姓咋投资”和“如何来理财”这样5个问题,并围绕这些问题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释,而“难题”和“政策”部分则成为“影响”部分的背景信息,从而建立起以“影响”为中心的“偏正”结构模式。

   “问式”结构是挖掘、梳理新闻事实中的多种问题,并由问题构成报道框架的表达方式。由于排除了非问题作为篇章结构的可能而成为“问式”报道的完全形式。完全形式因为围绕多个问题展开报道并全部以问题为纲,给人的感觉是构思别致,表达独特。“问式”结构从报道实践来看,有的在总标题上采用了“问式”句式,有的则采用了肯定句式。前者如《国有著作权如何保护?》,其结构报道的4个焦点问题:一是著作权在何种情况下归国有;二是国家取得著作权的时间应该在何时,是否与法院认定的时间存在“真空期”;三是“空档期”内任意使用著作权是否构成侵权;四是国家获得著作权后将如何管理。后者如《廉租房三大政策受热议》,报道针对当时公布的省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通过正反方争辩方式,将《实施意见》中最有争议的3个问题提出来并展示对立双方的意见及根据:一是面积之争:12平方米保障标准是否过时?二是使用之争:“闲置”廉租房该不该收回?三是管理之争:违规处罚力度要不要加强?

    从“问式”报道的结构特点看,有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作为客体的报道对象——新闻事实本身存在或蕴含多少个“问点”,由此形成了不同结构方式的客观条件;一个是作为主体的记者,是否能够发现新闻事实中存在或蕴含的“问点”并采用“问式”方式,由此构成了“问式”报道的主观条件。“问式”报道实质是主客观条件的统一和一致。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主客观条件不可或缺,但起主导作用的却是报道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这不仅因为新闻事实中的问题要靠记者去发现和识别,还因为“问式”报道既是一种新闻写作方式,同时也是一种新闻认识方式。当记者从“问式”角度出发,他对新闻事实的认识就会不同于常规思维方式,并由此注意到常规角度难以察觉的情况,发掘出从常规角度难以发现的事实和问题,从而使新闻角度更为别致和新颖,或使新闻报道更为充分和深入。如《他们为什么向一匹赛马三鞠躬》,从新闻事实本身看,问题似乎并不明显。但由于记者的“问式”思维,因而注意到了“向马鞠躬”这一细节所蕴含的非同常规的“问”点所在。“问式”报道源于“问式”思维而不只是单纯地提问和设问,这是笔者提出“问式”报道并对其进行梳理的意义所在。

    “问式”报道的要点在于“问点”设置

    无论采用那种结构,“问式”报道都离不开问题的设置。提问、设问或反问是“问式”报道的精髓。那“问式”报道的“问点”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其中是否蕴含着可资借鉴的一些规律呢?

    从“问式”报道的实践看,以“新闻诸要素”作为“问点”的占有大量比重。如《谁动了教材出版的奶酪?(副题)多家出版社联合反对发改委强制中小学教材租型招标》、《(引题)莫斯科、纽约、伦敦之后(主标题)第四大富豪聚集地在哪?(副题)答案也许会颠覆你的想象》、《(主标题)上海飞马尼拉只要一元?(副题)看看是噱头其实这种特价票真的能买到》等。当然也需要指出,在上面例子中,关于时间的“问点”与“新闻诸要素”中的时间在概念内涵上并不相同,即除了时间因素外,其它“新闻诸要素”都有可能成为“问点”。这种情况表明,“问式”方式不仅适用于通讯和深度报道体裁,也适用于一般消息和现场短新闻等体裁。

    从深度报道角度,除上面涉及的新闻要素why(何故)之外,还有how(如何)和meaning(意义)。这些新闻要素,也就成为“问式”报道的一个重要“问点”方向。当然,“问式”报道作为一种独特的思维表达方式,其“问点”方向并不只是围绕“新闻诸要素”打转,下面一些方向和角度也都具有参考价值:

  从选择角度发问

    这是报道者发现新闻事实中存在或具有或左或右、或正或反这类属于“二选一”性质的问题,因而采用了选择发问。如《(引题)最近有个选择困扰年轻父母(主标题)孩子扁桃体老是发炎,要不要割掉?》、《节前最后交易日:持股,还是持币?》等都是从这个角度提出问题的。需要说明的是,从选择角度发问并不等于在报道当中一定要做出简单性选择。如第一个例子中,报道就为年轻父母提供了多种选择方案,并详细介绍了不同选择方案背后的多种考虑因素。

    从判断角度发问

    这是报道者发现了新闻事实当中存在或具有的属于判断性质的问题,因而采用了判断发问。如《谁是当今艺术界的TOP?》、《我们还是不是外地人?》、《下班后,你的公司还值多少钱?》等都属于这类“问点”方向。值得注意的是,上面几个例子发问的人称角度却各不相同。这说明即使在同一性质的“问点”中,也还存在着不同发问角度的变化。

    从探询角度发问

    这是报道者发现了新闻事实中存在或具有的难以确定或不宜确定的问题。因为事情比较复杂,所以采取了探询的方式。如《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是否应实行总量控制》、《11岁女孩救人自己不幸身亡 谁来为她的死负责?》等都属于从探询角度发问。

    当然,“问点”规律绝对不止上面这些。因为在社会生活中,“问题”的复杂性总是超乎想象的。既然问题超乎想象,没有规律才应该是“问式”报道提问或设问的“绝对规律”。从这个意义上,“问式”报道在思维上既需要集中,也需要发散,更需要变化,而不能形成一种固定模式或套路。这或许就是“问式”报道的要义所在。当然这种结论并不排斥上面各种“问点”角度对报道者所具有的启示性意义。

运用“问式”报道的三原则

    从以上梳理“问式”报道的情况看,“问式”报道还具有促进受众思考、深化新闻主题的作用与效果。但“问式”方式并不是一种“万能”方式。

    从“问式”报道的两个关键因素看,虽然报道主体起着主导作用,但却不可以超越对象内容的实际,即不能将主观想法硬加给报道客体。从“问式”报道的新闻实践看,也出现了运用比较随意的迹象。如果“问式”方式被乱用和滥用,势必会影响它的应有价值。因此笔者提出了运用“问式”报道的三个原则,概括地说,就是“当问则问”。

    首先是从新闻事实的角度,考量是否具备提问或设问的基础性条件。一是看新闻事实中是否蕴含并具有提问或设问因素;二是看所提问题或“问点”是否具有提问或设问价值。“问式”报道有的从一开始就是按照“问式”报道的思路展开的,这样问题或问点往往会比较明确。有的则是从常规报道思路转化而来的,这样就需要考量新闻事实中是否蕴含并具有提问、设问因素与价值。《他们为什么向一匹赛马三鞠躬》,其事实来自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吉林队赛马夺冠后脱水而亡这一事实而展开的,其中详细描写了“魅力迷人”拚力夺冠以及全体队员为它送葬的感人情节。都市快报根据原报道马术队队员向“魅力迷人”三鞠躬的细节,提炼出了“为什么”这个“问点”,并配发评论《不战斗就死亡》,使新闻主题得到了进一步深化。而有些报道的提问或设问就值得商榷。如女足世界杯期间,一篇题为《德国今晚打挪威 “穿裙子的罗纳尔多”还能再创纪录吗?》的报道,将问题揭示得过于明白具体,是否提问的价值也就所剩无几了。

    其次是从媒体责任的角度,考量提问或设问是否应该。新闻事实本身存在或蕴含的问题,是否都适合通过提问或设问揭示出来,不仅需要结合新闻事实本身进行考虑,也需要结合媒体的责任进行考虑。有一篇报道的标题是这样的:《(引题)母亲生前两立遗嘱一套住房兄妹翻脸(主标题)失掉的和气找得回吗》。从新闻事实本身看,因房产继承纠纷三兄妹确实已经伤了和气,但从媒体角度发出“失掉的和气找得回吗”的声音却未尽合适也未尽合理。首先,从事物发展的角度,失掉的和气不见得一定找不回;其次,媒体怎么可以在当事者已经形成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呢?第三,更为重要的,媒体通过此事想传递什么主题呢?是否为了和气,兄妹之间就要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其实无论从和谐社会角度还是从法制社会角度,亲情固然重要,但权利是否也同样不容忽视呢?如果能从这样的角度看问题,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难道不是亲人之间很正常很合理的渠道吗?因此,如何从更高的视角来妥善把握这类事件的报道分寸,引导人们正确对待权利与亲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通过设问或提问给已经形成的矛盾雪上加霜,应当值得媒体从社会责任角度去躬身自问。

    第三是从传播目的和效果的角度,考量提问或设问是否有利。值得注意的是,能否引起受众注意并促使他们阅读报道,并不完全取决于媒体一方,同时还取决于受众的知识结构、阅读兴趣等其它因素。这样就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并结合传播效果来考虑“问式”方式是否最为有利。有这样一则“问式”报道:《(引题)这几天,市场里的螃蟹和柿子都卖火了(主标题)螃蟹和柿子到底好不好一起吃》。记者展开多方采访,最后专家结论是“螃蟹和柿子同食会得柿团症”。如果从传播效果考虑,似乎采用《螃蟹和柿子不能一起吃!》这种具有警示性的肯定表达方式更为合适。因为从媒体责任、传播目的和效果考虑,通过报道让受众尽快知晓相关知识从而避免受到伤害,要比如何吸引他们阅读更为重要。(作者: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教授、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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