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涛就姓名被盗发表声明
为集中精力从事剧本创作,本人自2008年3月已宣布停止电视专题片、纪录片文稿写作。
近来有人发现:省内电视频道屡次播出署名李洪涛撰稿的专题片。经向十多位相关人士查询,我省并无其他同名撰稿人。为避免不必要的内容纠纷和署名权纠纷,本人特声明如下;
1、李洪涛自2008年已全面停止电视专题片、纪录片文稿写作。除极个别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重点选题无法推脱外(如<红土地足迹――边纵配合解放大军解放云南纪实>),本人不再接受任何约稿,自本声明发表之日起,本人对于托名伪作的节目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烦请各位领导审片时严格把关!
2、非李洪涛本人亲手撰写的稿件,如确属特殊原因需要李洪涛挂名,应事先将文稿送李洪涛本人审阅,并签名同意。
3、凡身份证登记姓名非此姓名之撰稿人,禁止在省内电视媒体上以李洪涛作为笔名具名。一经发现我们将采取严厉制裁措施!
4、李洪涛自1982年即以实名公开发表文章,而当时省内绝无同名同姓其他作家或撰稿人,该姓名目前在省内已初具公信力。因此,其他姓名相同者在省内媒体上发表文章,应经云南省文化厅李洪涛审核,并交纳一定数量的姓名使用权管理费。
5、我们希望国家能够像品牌注册那样,尽快开办作家姓名权注册登记业务。
云南省文化厅专职编剧:李洪涛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