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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刘德华歌迷事件”中的媒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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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5-17
时间:2007-5-17 10:45:17 来源: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作者:谢军
 
发稿: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作者:谢军
单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院报编辑部主任编辑
地址: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编:475001

2007年3月26日,刘德华歌迷杨丽娟的父亲杨勤翼因不满刘德华对他女儿的“冷漠”(杨勤翼遗书语)在香港投海自杀,一时在全国引起巨大的舆论反响。人们纷纷谴责杨丽娟“逼父跳海”,而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分析使公众舆论更加走向极端。从此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四个问题。

一、媒体有违职业道德

(一)媒体报道中有侵犯隐私的行为。

杨父跳海后,各媒体各显神通,对杨丽娟一家过去和现在的生活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中国日报网站2007年4月24日报道,“重庆日报:杨家有精神病史 杨丽娟父母已离婚十几年”。文中说“杨丽娟的父亲杨勤翼的好友彭女士向记者透露,杨丽娟家人曾有严重的精神病史,的弟弟曾将其亲生母亲活活砍死,后被医生确定为精神病。”但文中又说,“(杨勤翼)几次带女儿去检查,医生做出结论,杨丽娟是正常人。”“杜菊英不喜欢做饭不喜欢做家务,受母亲影响,女儿杨丽娟在家中也养成了好吃嫩做的习惯。”这些私人事务,是个人隐私,如果不是确定与公共事务有关,媒体无权公开报道,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二)媒体毫无事实根据地断定杨丽娟有精神病。

中国日报网站2007年4月24日发表特评,认为“第一、刘德华无罪;第二、杨丽娟有精神病;第三、杨丽娟家人纵容她追星无度事情根源;第四、解决的办法是冷处理,赶紧送杨丽娟去医院。”
这家媒体已经不是发表评论而已,而是把自己摆在了一个诊断者的位置。就在同一天,这家媒体又同时报道,“13年前,女儿杨丽娟狂追刘德华的时候,杨勤翼就以为女儿遗传了杨家的精神病遗传基因,几次带女儿去检查,医生作出结论,杨丽娟是正常人。” 杨勤翼已经死了,这时最不幸最痛苦的莫过于杨丽娟母女,媒体在这时不仅不表示任何同情,反而在没有事实根据的基础上对杨丽娟进行主观推断及报道,无异于雪上加霜,对当事者杨丽娟将来的生活也是非常不利的。
(三)媒体对杨丽娟一家态度左右摇摆,出尔反尔。杨勤翼欲卖肾助女追星时,媒体为之牵线搭桥,欲助其圆梦;杨勤翼死后又对杨家口诛笔伐,斥之为心理不正常、有精神病;而指责媒体造星、炒作,导向失误导致此悲剧的,仍是媒体自己。

(四)媒体报道以偏概全,有明显失实之处。

在此事件中,媒体对刘德华的形象和意见都是采取正面报道的方法,使刘德华处于一个被委屈的有利地位;而杨丽娟一家人作为无理取闹、咎由自取、被谴责、被嘲笑的对象一直被媒体跟踪报道。杨丽娟一家尤其是杨丽娟的行为被歪曲、夸张、误解,甚至于完全失真。杨勤翼为抗议刘德华冷漠而死的事实被忽略了,变成了不堪家庭重负而死,死后希望刘德华再见杨丽娟的话被强调放大了,成了杨家人“不正常”的证据。杨丽娟在父亲死后的悲痛、众媒体追堵截下的愤怒,在众记者笔下成为了“神经质,前言不搭后语”,继续印证着他们已下定论的“杨家人有心理疾病”。

媒体在报道中至少有两点存在明显失实之处。一是杨勤翼的死因。一些媒体认为是“追星女逼父跳海”,但仔细推敲,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至少杨勤翼自己不认为是女儿逼死了他;二是杨勤翼死后杨丽娟母女的反应。国家一家主流媒体在评论中说:“父亲自杀后,杨丽娟宁愿见偶像,都不见她父亲的尸体”,而笔者在各媒体报道中,没有看到这个事实的报道;此外,网上原先热炒杨丽娟向刘德华索要赔款50万,后来却只见杨家母女要求刘德华去拜祭杨勤翼。

二、公众舆论有失偏颇,形成了一场针对杨丽娟的集体的“舆论暴力”。

杨丽娟父亲杨勤翼本意是抗议刘德华的冷漠,不想他的生命换来的却是全国上下众口一词的对他女儿的谴责之声。他想陷刘德华不义,最后却陷女儿于不孝。(多么糊涂的父亲!)几乎所有的人都指责杨丽娟是谋杀杨勤翼的直接凶手,而社会、家庭、媒体只是间接责任者。

公正地看,这场悲剧的责任者有四个:一、社会。对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的忽视是杨丽娟痴迷明星的起因;二、家庭。杨勤翼爱女心切却走了一条错误的路,爱她却害了自已也害了她。杨丽娟现在被千夫所指,是他不明智行为的后果。三、媒体。媒体间接地诱导了这场悲剧,并直到目前还在紧缠杨丽娟不放,使杨丽娟继续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四、明星。引导粉丝健康理性地追星是明星的责任和义务,对非理性者不能简单地斥责,伤害粉丝的感情,更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怕粉丝缠身,就不要当这个明星。

设身处地地想,刘德华对痴迷他十多年的杨丽娟一直不做回应,第一次正面和她打交道则是通过经纪公司批评杨丽娟“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这四个“不”显然给杨丽娟贴上了标签,到现在为止,所有的舆论基本都没走出这个标签的影响。

如果站在杨丽娟一家的角度看,刘德华的反映确实太生硬、太冷漠。但是,至今为此,公众对刘德华这个公众人物的做法基本持赞同态度,甚至在一些人看来刘德华是一个受害者。相对而言,人们为刘德华这个公众人物考虑得多得多:怕他因为一点慈善之举而引来杨丽娟的无止尽的要求,怕他因为对杨丽娟一家的愿望的满足而粉丝缠身。而正是因为这些担心,刘德华放弃了对一个家庭、一个生命的拯救的努力,哪怕这种努力对于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他也放弃了一个明星应有的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而他和公众所担心的,难道比一个家庭、一条生命更重要吗?哪怕他也可能无功而返,难道就不值得去试一试吗?

2007年4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最大的校园枪杀案之后,美国人在想,“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不能满足人的情感需求” ?很多人在反思自己当初还能为凶手做些什么?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停止对杨丽娟一家的一切指责,反躬自问,我们能为杨丽娟一家做些什么?杨勤翼因为刘德华的“冷漠无情”已经死去了,杨丽娟却还在遭受着更冷漠、更强大的公众舆论的压力,悲剧还在延续。更可怕的是,当有人站出来帮助杨丽娟时,质疑、嘲笑、谩骂声不绝于耳,媒体和公众对杨丽娟的舆论围剿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三、公众缺乏媒介素养

所谓媒介素养,简单地说就是对大众传媒的批判能力。只有在批判的基础上,人们才能正确理解、并且建设性享用大众传媒资源。一个稍有媒介素养的人一开始就能感觉到,一些媒体对此事件一开始就站在刘德华的立场上来报道的。面对主观色彩非常强烈的报道手法和语言,人们应该警惕:媒体说的究竟哪些是事实,哪些是谎言,哪些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之事。只要存了这份警惕之心,仔细对照媒体与媒体之间的报道,同一家媒体前后的报道,就能发现很多破绽,对媒体的观点和诱导就能超然对待,不受影响。

杨丽娟之所以痴迷刘德华不能自拨,也是因为缺乏媒介素养所致。她没有看到明星是媒体苦心包装的结果,所谓明星风采大都是虚幻的。明星离开舞台,就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某些方面可能比普通人还不如。一个对媒体作用有着清醒认识的人是不会陷入到媒体精心构造的虚幻景象中去的。

四、弱者的话语权得不到保护。

从刘德华歌迷事件,我们还可以看出:媒体作为“一个交换评论和批评论坛”,本应当刊登一些与自己相反的意见,但在杨丽娟和刘德华的是非问题上媒体基本上是一个声音,杨丽娟父女几乎没有什么话语权。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言论自由,不是指的媒体的自由,而是公众的自由。如果公民不能在媒体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言论自由就受到妨碍。全国上下只有一个声音,是危险的;弱者没有表达言论的自由,也是危险的,这种不公正今天降临在杨丽娟身上,明天也可能降临到我们任何一个人身上。在此事件中,一些网民对与自己不同的意见拚命压制,希望所有的人都赞同自己的观点,其实这种行为不光只是妨碍了他人的表达自由,也是对自己权利的一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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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6-09
这样的话题很有可能在考研中出现。
传媒人论坛新浪微博地址:http://t.sina.com.cn/chuanme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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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9-08
很好,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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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10-11
南方周末曾经对此事件做过长幅的,客观的,理性的报道。作为一家很有社会公信力的媒体,南方周末找到了作为社会代言人的责任感。但是遗憾的是在此之前南方周末也对这个事件瞎参合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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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10-12
在张钰事件中南方周末的表现也不错,体现了大报的社会责任感。
传媒人论坛,温暖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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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10-12
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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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11-12
嗯,对考研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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