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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副部长力挺自行车的“路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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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6-24
朽木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近日在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年会上表示,我国应保持自行车的数量,并确保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的便利通达。这条消息深获我心,也是深获一切自行车族的心,同样是深获广大“草根阶层”、平民阶层的群众之心的。

  仇保兴是针对“我国一些城市取消自行车道”而言的。幸好我居住的北京还没出现这一情况。是哪些城市在取消自行车道?我认为,这样的决策多少有些荒唐,肯定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算现在私家车即小汽车多了起来,大多数人还是买不起的,还是要靠公交车和自行车代步的。将自行车道取消,其立足点何在?匪夷所思。

  我倒以为这个消息透露出的信号值得人们思索,这个信号折射的取向值得人们警惕。最大的的威胁和危险是,现在城市自行车道的愈益不畅,顺带人行道的愈益不畅!

  发展私家车的利弊得失,自有公论,本文不想多加讨论。我想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发展私家车,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伤害他人利益——比如把自行车道挤没了。现在这样的伤害不少,也实在太重。一是污染,城市污染罪魁之一便是汽车尾气,这已被无数数据证实,包括国外资料,一说污染便怪罪沙尘暴,有转移视线之嫌。二是占路。这点更为明显。原来的自行车道被改得越来越窄;即便很窄小了,还有好多归类很可疑的车辆进来捣乱,比如突突突地冒着烟喘着粗气的蹦蹦车、机动三轮车,有时摩托车、出租车也进来捣乱,塞得窄小的自行车道险象环生,甚至塞车;还有,便是路旁被占作停车场,原先是羞答答的,现在则大模大样用白线划好,致使骑车的时候左有“活车”右有“死车”,在车的缝隙中骑行,当然也是危险得很。一句话,骑车人的“路权”何在?

  ——“路权”这个词也见于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的讲话,他说,“为解决交通拥堵,政府不会限制购买汽车,但将从路权上限制私家车的使用,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在大城市中心收取拥堵费,实施‘交通需求’管理等”。

  说得对极了。就是要讲“路权”,就是要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有关材料表明,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自行车保有量就达到5亿辆,被称为自行车王国,一般城市都有专门的自行车道,这就是“交通需求”,最符合的中国国情的“交通需求”,这就是自行车“路权”存在的基础!有人会说,太落后了,一点也不现代呀。其实这种观点不对,可以用仇保兴副部长的话来佐证:“在我国一些城市取消自行车道的同时,一些原来没有自行车道的国外城市越来越重视自行车道的建设,有的城市甚至提出了建设‘可步行城市’的理念”。为什么?答曰:这才是现代文明,这才是现代化。低成本,无污染,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同时关注社会与人(人性、人情、人本)协同发展,将自行车“路权”还给骑自行车的人,还“权”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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