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379阅读
  • 1回复

媒介何时能成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210
积分
411
威望
220
兑换币
0
传媒币
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11-29
      10年前,戴安娜王妃遭遇车祸丧生案,迄今还没了结。戴安娜的死因,和猎奇的狗仔队摄影师狂追戴安娜的车辆酿成惨案有关。前车之鉴,未必都能成为后事之师。狗仔队摄影师在英国还没消失,说明其产品还有市场。不过,这次狗仔队追拍名人隐私的照片“滞销”了。

  英国《每日邮报》、《每日镜报》和《每日快报》6日拒绝刊登“狗仔队”摄影师前一天“疯狂”追拍后得到的威廉王子和女友凯特□米德尔顿的照片。《太阳报》虽刊登了狗仔队摄影师拍摄的照片,但称这些照片是在威廉王子离开夜总会前拍摄。(新华社2007年10月7日)

  三家知名报纸在得知事情真相后,断然拒绝刊登狗仔队摄影师的照片。应该说,这是英国部分报纸恪守媒体自律原则的一个典型案例(尽管《太阳报》的自律并不彻底)。

  看过这则消息,一个疑问旋即在脑际出现:这样的追拍名人事件如果发生在中国,这样的照片如果摆到我们的报纸或网站编辑部的桌子上,我们的媒体会不会拒绝刊登?这也许是个“伪命题”,但真的不好回答。

  以往的经验是,我们的明星上次街,逛次商场喝次酒,哪怕把自己捂得再严实,也难免能做到滴水不漏。一旦被记者的相机撞到,第二天成为娱乐性新闻,没有商量的。也许,我们的一些媒体振振有词:这次英国数家报纸之所以拒登追拍威廉王子的照片,是因为威廉王子的发言人事先发表了声明!问题是,如果我们的名人在遭遇追拍后发表声明,我们的媒体是不是就一定能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英国的《太阳报》的“阑尾”没割干净,我们这里有没有“太阳报”式的媒体,谁又能说得准?

  媒体要开门,就需要新闻素材。最廉价的经常性新闻来源,莫过于名人行踪或者绯闻了。有的名人需要靠自我炒作给自己“保温”。但是,更多的名人未必愿意被媒体整天当作烧饼翻来覆去的“烧烤”,他们渴望有自己自由行走的空间。威廉王子和他的女友凯特□米德尔顿需要,我们的名人同样需要。

  问题在于,给名人一点隐私空间,对媒体来说有多难?我不否认,从某种意义上说,报纸的发行量和网站的点击率,离不开娱乐新闻的推动。但是,媒体的自利,会形成一种媒介暴力,至少是间接的媒介暴力??譬如说,狗仔队摄影师滥用镜头的行为。由此,带给社会的将是潜在的危害。诚如麦克卢汉所说,“媒介暴力会侵犯没有准备的人。首要的不是媒介内容,重要的是媒介对隐私的侵犯,而人们又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这就是破坏性所在。”

  英国数家报纸拒登追拍来的照片,体现的是媒体坚持有限度的娱乐取向。也就是说,用缺乏媒介伦理换来的照片,哪怕再刺激眼球,也是“脏”的,不应被接纳。换言之,娱乐有“边界”,无德当勿入。遗憾的是,时下,“商业力长驱直入,导致商业逻辑凌驾于新闻专业伦理之上”,“媒体似乎变得无限伟大,仗着多数人‘知的权利’,任意践踏少数人的隐私等人权。”于是,戴安娜式的悲剧上演,也就具有了某些宿命的色彩。

  媒体什么时候不以猎奇为生存之道、不以损人利己为经营之道、不以抛弃媒介伦理为代价,也就是媒体成熟之时,更是公信力不树自立之时。
                                                                                            ——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
1条评分
杀出个黎明 新闻币 +5 感谢您将如此优秀的文章 .. 2007-11-29
分享到
更多
发帖
2727
积分
2504
威望
3596
兑换币
0
传媒币
198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11-29
        名人在成名和“保温”的过程中,借助了媒体的力量,所以名人在社会生活中,一定程度上已经不是普通个人,他们需要让渡一部分隐私权作为对媒体的报偿,这在平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允许的。在量的关系上,所获得的媒体追捧与需要让渡的隐私权几乎可以成正比。所以我们的名人不能一味地要求一切的关注都恰到好处,想出名了大家都来报道,想清净了谁烦我跟谁急,这样就打破了各取所需、互惠互利的基本交易,过于纠缠较真,可能被媒体所孤立,最后失去让自己持续走红的火苗,这对双方都不利。
    不过,话说回来,在这个交换的量的比例上,没有尺度,没有监督,也是无法量化的,所以,更多的需要自律,名人的自律和媒体的自律,两者缺一不可。名人的自律表现在需要有平等意识,说通俗一点,就是市场意识。名人不能一味地利用媒体,操纵媒体,甚至玩弄媒体,随意调用媒体强大的眼球集中功能,因为媒体在捧红一个明星后出于成本考虑等会继续追捧(这时媒体的经营需要已经转化为受众的需要),这时明星单方面要求过于决绝的消除对他的报道,媒体是难于接收的,不尽量达成妥协可能会形成冲突。媒体的自律主要体现于对明星作为自然人的认识。说明星需要让渡部分隐私作为回报,也并非认为所有隐私都可以公布于外,在提醒明星加强保护的同时,还要提请媒体注意所暴露的隐私本身对一个普通人的身心的影响程度,过于揭私会不会对明星造成伤害?另外,媒体作为一个组织,需要对个人的明星给与照顾。
    所以,我们看出,媒体与明星是相互利用、博弈的关系,在没有明确的专门法出台前,最主要的是双方的理解、协调和自律,坚持索需有度,合理利用各自能量,才能共建和谐社会。
1条评分
杀出个黎明 威望 +5 有独到见解! 2007-11-29
快速回复
限140 字节
论坛有严格审核机制,任何灌水帖和广告帖都会被扣分甚至禁言!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