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劭强
●包机送清华北大学子是一个典型的“准事件”。这一事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策划公司表演在记者眼前的,或多或少凝聚了媒体的心机。相应地,有关该事件的报道就有可能有不真实的成分。除非“准事件”涉及公共利益,否则社会应对其持否定态度。
今年考取清华大学的32名云南籍学生于8月17日集体飞抵北京,并乘专车赴清华园报到,另有30余名家长和昆明两家媒体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这32名学生受此“礼遇”是因为他们参加了由昆明两家媒体和某民营公司举办的“包机送清华、北大学子进京”活动。据了解,考取北京大学的20余名云南籍学生也将于9月初乘飞机到学校报到。
在一个有着文凭崇拜情结的社会,考上北大清华的“宠儿”以及有关他们的活动,自然能够吸引外界关注的目光。所以,从公司策划角度,用包机的形式与这些“宠儿”亲密接触,进而引起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实在算得上是一个有针对性的企划。尽管,有人会说,如果把包机的钱花在贫困生身上,或许其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都会更大一些。但是,我们并不能以“无私”的标准要求一家公司的商业活动。
虽然公司的企划无可厚非,但并不意味着媒体的相关报道和报道的方式就可以无所顾忌。从新闻中我们看到,昆明的两家媒体不仅大力报道了这一带有明显策划特征的事件,而且还积极地投入到整个事件中,这种热情度难免让人对其报道客观性产生怀疑。而一旦记者由观察者变为参与者或者推动者,他们就会由客观报道者变为公司炒作的工具。
1961年,美国历史学家布尔斯廷提出了“准事件”概念。他认为:一些事件是事先通知的,媒介能够作出安排并进行报道;而我们看到和听到的越来越多的是这类制造的“新闻”。“准事件”的特征是:它们不是自然发生而是事先布置的事件;它们不是采访和抓拍而是为发表而设计的事件;它们关心的是引起公众的注意和“有趣”,而不是过问是否真实。无疑,按照上述理论分析,包机送学子就是一个典型的“准事件”。这一事件不是自然发生的,在其中或多或少凝聚了媒体的心机,因为它们是活动的举办者。而且,这一事件不是记者采访得到的,而是策划公司表演在记者眼前的。那么,相应地,有关该事件的报道就可能有不真实的成分,因为报道它的记者已经不再是一个客观中立的旁观者,他们的亲近行为可能影响到报道的立场。尽管,记者的职业道德可能保证其报道的客观,但隐藏于心的道德是难以洞悉和依靠的。
所以,在关于“准事件”的专业讨论中,一般学者都对其持否定态度。除非“准事件”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其目的是推动社会的进步。因此,在公共利益受惠度不明显的包机送学生的事件报道中,媒体不宜与策划对象靠得太近。从现实的情形考虑,与包机送学生相比,贫困生的资助问题或许更值得媒体关注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