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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网民以攻对手”网络黑社会必将倒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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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8-09-21
无从查证网络黑社会的来源,但从最早的资料来看,网络黑社会最早出现在台湾,是指黑客为了达到某种利益,通过黑客攻击手段变相和相关网站收保护费的个别团体。这种手段类似于黑社会收保护费一样,如果你不给钱,就进行ddos攻击,如此会给网站经营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大多网站为了少一事而乖乖向不法分子交保护费来换来一时的平安,经典案例就是典型案例,联众和完美时空被上海某出售所谓抗攻击防火墙的厂商恶意攻击的事。

还有一种对网络黑社会的解释,就是利用QQ群进行组织黑社会,进行线下的不法行为,此类行为大多以QQ群进行黑帮组织,通过线上组织,线下行动的手法,QQ群只是一种联络手段,类似于手机的作用,当然我们可以把这个认为是黑帮组织的OA系统。经典案例就是2005年在黑龙江查处的利用QQ群组织黑社会的“鬼飘堂”案件,数百名未成年的“堂主”通过网络秘密组成黑社会团伙聚众斗殴,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的恶性网络犯罪事件。

网络毕竟是新媒体,新媒体的兴起,必然带来词汇的不断变化,网络黑社会一词的热度开始又火起来,网络黑社会的概念应该重新定义,目前来看,网络打手便是网络黑社会的表现之一。由于网络营销的兴起,BBS传播,BLOG传播等WEB2.0传播手法逐渐进入眼帘,而且引起众多知名厂商的关注,而同行之间通过新媒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成了网络公关里的香饽饽,正是因为如此,利用新媒体做口碑营销的公司顺势而起,坊间传说某网络打手公司规模飞速发展,据传掌握上万遍布在全国各地的水军,一道指令,足以负面帖遍布全国各地网站上……网络公关因此变质,这种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网络黑金涉案数额据专家估计高达2亿,而这个数字正在飞速增长。

近期,大旗网周春兰,奇虎周鸿祎先后公开高调反击,周春兰承认大旗网的模式即口碑营销就在开始阶段误导了网民,因此企业面临了一年两次的转型,开始换汤不换药的社会化媒体整合营销,周春兰认为网络公关组织产生论坛垃圾文章会引发行业信任危机;而周鸿祎则一针溅血的直接指出,目前的口碑营销会毁掉中文论坛。这2位领导忽视了一个问题,并没有真正领悟到网络公关的真谛,单纯的认为网络公关就是在论坛里发帖子,单纯的认为网络公关就是攻击竞争对手,错!错!错!笔者认为:网络公关是基于web2.0的手段,进行以文字,图片,视频为表现手法,利用网络新闻,论坛,博客,视频共享,SNS,以及网络广告等终端表现形式而展开的网络行销行为。虽然有网络黑社会组织或者说论坛打手组织,钻法律漏洞,人肉隐私等一系列操作,达到雇主的要求。论坛需要商业化,论坛不是慈善家,是企业,企业就需要盈利,需要对投资商负责,对股东负责,而论坛的商业化一直是业内讨论的话题。目前众多网站将公关保护当作其中的广告产品来买,近期的“百度三鹿公关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不管真与否,百度被带上了网络黑社会的大帽子,不过我们看到的是,百度毕竟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并没有看到屏蔽三鹿的负面。但笔者发现,各大 IT 博客网站,出现了大量针对此事攻击百度的评论,笔者更是认为此事是有组织和有预谋的网络打手行为,网络黑社会行为。

“挟网民以攻对手”通过大量负面的传播,混淆视听,百度成了受害者。竞争对手成了幕后的赢家,当然网民总有一天会擦亮眼睛,网民不是傻子,受害企业也不是傻子,网络黑社会总会倒下,这个倒下,需要行业来规范,需要从业人员自律,更需要法律来完善和保护。

网络公关是新媒体时代,发展最迅速的行业,随着新媒体不断完善,可能还会出现黑社会,白社会,红社会,但是,凡是逆行业规则进行的一切不正当手段,总会被淹没,那些号称20万水军的公司,迟早有一天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当然,网络黑社会必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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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树 积分 +10 有独到见解! 200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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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8-09-21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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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8-09-22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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