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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征服自然,进行各种各样的生产活动中,曾发生过很多事故,遇到过很多灾害,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种沉痛的教训,促使人们在心理上形成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人们通过不断的接受教训、总结经验,逐步掌握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并依据这些经验制定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程、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依据,用以规范和指导安全生产的实践活动,以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所谓安全意识,就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来的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也就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各种各样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的一种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
我们在分析每一起事故时,都可以找出引发事故的很多原因,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外因主要是指客观环境和本质安全条件;内因主要是指劳动者的行为安全是否符合规程、制度和标准。
在实际生产活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在伺样的作业环境下,运用同样的设备、工具、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等条件下,有的操作人员就很少出事故或不出事故,而有的操作人员却出事故或出严重事故。所以,发生事故的原因,一般来说内因是主要的。在生产活动中人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事故发生与否的关键。人的安全行为归根结底又来源于人的安全意识和动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有思想、有个性的,在社会生活中,随时可能受到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文化环境、法制环境、人际关系等等诸多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会在人的思想上形成相应的压力,对人的情绪、心理会产生复杂的影响。一般在正常情况下,作业人员会以安全生产为目标的。但是,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或被逆境所围绕时,思想上负担增大、精神压力随之加重,此时若得不到及时排解,一旦不利的心理定势(状态)占了主导地位,此时就会出现精力分散、思想集中不起来、动作缓慢、失误增多等不安全行为的现象,进而引发事故。
在安全生产中,安全意识比业务技能更重要。因为,只有在安全的环境条件下,业务技能才得予充分发挥,业绩才能得到保证,安全生产是业务技能的保障,业务技能是安全生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