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安徽省近年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发现一个共有的特点:因慑于整个社会反腐的强大声势和监督机制、法制环境的日渐完善,腐败行为正趋向“大贪没胆、小腐不断”的蚁穴化。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甚至靠“小腐小败”来敛财,这些拆开来看确实不起眼的“小贪小占”,累积的后果却相当惊人,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竟靠这些“小打小敲”垒积千万元之巨。
一位因贪落马的县委书记悔恨地说:我就是在“蚁穴”中翻船的。逢年过节时下属千儿八百地送“禧礼”,生病住院时下属三千两千地送“慰礼”,子女婚嫁有“红礼”,老人过世有“白礼”,花样繁多。虽然每个单位“出手并不重”,但一个县部门、部位好几百轮番“进贡”,积而累之,一年少则数十万元,真是“小糖球垒起了糖衣炮弹”。
为何腐败行为趋向蚁穴化?送者敢送,在于这种行赌方式容易混同于日常的人情往来;收者敢收,在于它容易逃过反腐监督的视野。行贿者能找到貌似合情合理的幌子,受贿者则极易在“出不了大漏子”的侥幸心理中越陷越深。在安徽省查处的这种案件中,多数行贿者无论找什么送钱的借口,礼金却总是直接或变相在公款中报销。损的是公众利益、慷的是国家之慨。老百姓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他们嘲讽说:“百姓怕生病、贪官盼生病”、“贪官过节,红包赛雪”。
蚁穴化腐败行为为祸甚剧,在于它影响面大,一个贪官倒下,往往牵出数百个“红包牵连者”。现在少数地方还流行一种怪论,说领导干部对“小腐小败”要善打“擦边球”,不能一概拒之,收红包既团结了同志、又不触犯法律。这种歪论迷惑了不少人。
“莫以恶小而为之”,领导干部要善于“慎微”,更何况千儿八百的红包并不“微”,一个红包就包掉了一个农民半年的纯收入。领导干部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绝不能因被“红包”软化让“反腐长堤”溃于“蚁穴”。
问:你认为《警惕腐败行为的
“蚁穴化”》一文在立论和语言上有何主要特点?
(秋支招,打这种题完全没思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