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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大传媒新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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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5月,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6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于2022年8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于2022年9月30日正式施行。
10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来源:新京报传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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