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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违章行为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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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8-19
  请各位热心的楼主和大家帮帮我~我们对手太强大了。帮我找找这种辩论题材的材料吧~只要是重罚利大于弊的都可以,范围很广
[ 此贴被路人乙在2007-12-12 18:1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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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8-19
安全生产违章重罚利大于弊
2006-08-16 21:42:59

就在今天,上海又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工伤事故,在一处正在安装电梯的电梯井道内,由于搭建的脚手架坍塌,导致正在底部施工的两名工人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事故原因初步为施工方违反相关严禁在特种设备施工中上下重叠作业导致了惨剧的发生,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撒手人寰,在其背后又难免造成了一个家庭的毁灭。
 
  应该说如此触目惊心的新闻在我们生活中并非鲜见,甚至很多人已经到了麻木的地步,但是为什么一条条生命以及一滩滩鲜血的代价无法唤醒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麻木呢,我认为究其原因还是利益,利益在作祟!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建筑业的包工头无疑成为了首先爆富起来的一个特殊人群,当然,我并不是说安全生产的范畴仅仅局限于建筑业这个区域,可是经过统计,建筑工地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以及死亡率一直是局高不下的,因为一线建筑工人是属于安全生产管理控制中的高危人群,而且我们的大部分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当的薄弱,安全制度的不健全,监督机制的虚设,劳防用品的欠缺,以及工人自身的安全意识的空白,这就直接导致了一幕幕的惨剧不断发生,这一切都和利益有这相当的关系,因为这一切的完善,都需要钱,需要提高施工经营成本,也就是肯定会降低利润,大家都知道,利润和风险是成正比的,要获得最大最高的利润,就必须承担最大的风险,可是我们的所谓包工头群体,把这个理念理解成了安全的风险,这绝对是错误的,应该说我们国家对安全生产还是一贯非常重视的,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监督部门,处罚力度等做了相关内容做了相当详细的规定,尤其对高危人群的安全生产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并且从开展的角度来讲,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都不是非常的困难,但是,在一些人的眼里,这和高额的利润回报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不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降低成本,而一味的明知故犯,把安全制度置之脑后,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设置安全检查监督,克扣工人的劳防用品,强迫或者诱骗工人在不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就需要我们的国家政府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加大处罚的力度。
  那么,加大处罚力度到底是利大于弊呢还是需要权衡呢,我们可以借鉴一下,美国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其处罚力度是相当大的,而且是完全由联邦政府所控制的,一旦发生比较严重的安全事故,重则锒铛入狱倾家荡产,轻则永远无法涉足原先的经营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一旦违法了相关安全制度,可能你就无法在继续你的生意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把故意违反安全生产的后果风险最大化,就不存在权衡的问题了,反观我们现行的安全生产处罚制度,明文规定的处罚最高额度在10-20万元左右,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既得利益群体的存在,不产生严重后果及影响的,往往已处罚规定的下限或者接近下限了事,那样一来,倒真正了导致施工管理者会权衡利弊,甚至在自己的经营利润里划出一部分作为处罚备用金,纳入成本,这看起来非常可笑,但是是真真切切的存在于这个社会上的,并且为数绝对要比我们想象的多。换言之,一旦在违反安全规定制度之后,所受到的处罚会严重影响利润甚至成为零利润或者负利润,那么,他们还会继续顶风作案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可以想象一下,一旦这样的局面产生,势必淘汰一些无法达到安全标准的企业和管理者,保持生产工作的正规化合法化安全化保持我们,从而将会使得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处于一种安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彻底保障从业者的人身安全并且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这就是最大的利!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在上任之初即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方针政策,不难理解,这直接对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方向,指引了我们整个社会发展的道路,我们从小就看见工人大哥的搪瓷杯和胸口印有“安全第一‘的标记,直至21世纪的今天,这句话仍然应该在我们心目中放在首位。
 
  由此不难看出,在生命的前提下,一切的副作用显得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或者根本不应该用利弊的权衡来影响到加大违章重罚力度加大的进程,只有在不断的完善我们的机制,切断和扼杀那些利益熏心者的美梦,使得他们在我们的管理机制面前不寒而栗,古人说乱世须用重典,,在目前利益大于安全的生产氛围下,只有加大违章处罚力度,才能真正保证工人老大哥乃至各个行业的劳动者能够真正的“开开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转载的,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比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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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8-19
谢谢shanshan帮我回答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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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9-13
hehe,只是好像没实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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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9-13
以下引用迟雅青春热线版主迟雅的的一些观点:

打击毒品犯罪需要重拳出击,打击违章行为也需要重罚。下面随便发表一点议论,以供辩论之用。

1.现在砍树破坏绿化的现象到处都有,为什么?没有用重罚的结果。当年冯玉祥将军到徐州,当地军民毁树的大有人在。尤其是战士,随便将马栓在树上,啃树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冯将军写了一首诗:老冯到徐州,大树绿油油,谁砍我的树,我砍谁的头。结果一下就治住了。

2.由此我们联想到我国的环境问题。取消“十五小”喊了20来年,就是不见明显效果。尤其是小煤窑,经常出事,屡尽不止。为什么?罚的轻。如果发现一个,马上将当事人下狱,没收全部财产,看他还敢不敢?发现一个将所有责任者全都撤职查办,看他还敢不敢搞地方保护,敢不敢参股分红?

3.古代治水有一条法律:如果发现谁偷工减料,就将他的头砍下扔到水渠里,一直向下游漂去。以儆效尤。当时,畏惧这种法律,无人敢违章。由此想到我们现在的水利工程,豆腐渣工程到处都是。尤其是小流域治理,层层承包,层层剥皮,最后就只好糊弄。

4.我国有两样东西在世界出名:一是防盗门,二是造假。防盗门质量好与小偷水平高和警察水平低有关系。造假与打击不力有关系。在这里只说造假,我国堪称之最。假烟假酒假药,假盐假面假米,假芝麻假鸡蛋,还有用大便做的假臭豆腐。为什么?主要是没有重罚。如果发现造假者就将他罚个倾家荡产,看他还造不?

5.色情服务,不仅败坏风俗,也在充当艾滋病的使者。为什么屡尽不止?罚的轻。据知情者说:发现洗头房有色情服务的,一次罚500到5000元,可是,这样的洗头房一个月可以挣3到4万元。所以,罚也认了。

6.工作中为什么那么多人违章?也与罚得轻有直接关系。如果发现一次违章,罚下一个月的工资,两次违章就罚下岗,看谁敢违章。

7.我们都知道绿色食品好,而现在绝大多数人吃的蔬菜都是农药超标。为什么超标?没有人履行检查职责。为什么不履行职责?没有对这些人的惩罚。

8.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是中国人的陋习,可以屡尽不止。为什么?罚得轻是重要原因。有些事情光靠教育是苍白无力的。

新加坡在处理从楼上往下扔东西这个难题时是这样做的:发现谁家扔东西,先是处罚2000新元,按现在的汇率为9600元。继续不改的,再发现就勒令迁出居民区,到一个比较脏的地方去居住。

新加坡如果发现谁随便乱扔杂物或者随地吐谈,就给他穿一个垃圾虫马甲,强迫他在公共场所值勤,帮助打扫卫生。半天时间就教育过来了。

新加坡有一种刑罚是鞭刑,对于犯罪分子用鞭子抽。有的人一鞭子就皮开肉绽,三鞭子下去,终生难忘,再也不敢以身试法。我国有些犯罪分子,几进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进过监狱当成资本招摇过市。这样的人给他来上三鞭子,看他还展阳不!

我们国家的天安门广场,过去是香口胶满地都是,后来实行重罚,效果比较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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